一、范圍:
本標準規定了安全帽測試方法.
本標準適用于 GB 2811 中規定的安全帽及安全帽的技術要求。
二、規范性引用文件: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1410 團體絕緣材料體積電阻率和表面電阻率試驗方法
GB/T 2408 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水平法和垂直法
GB 2811 安全帽
GB/T 14522 機械工業產品用塑料、涂料、橡膠材料人工氣候加速試驗方法
三、測試樣品:
測試樣品應符合產品標識的描述,附件齊全,功能有效。
3.1 數量:
測試樣品總數量應根據測試的具體要求確定,zui小數量應滿足GB 2811 的規定。
如果尺寸檢測會對安全帽造成不可恢復的破壞,應按照GB 2811的規定單獨提供樣品數量用于破壞性的尺寸檢測。
3.2 預處理:
被測樣品應在測試室放置 3 h 以上,然后分別按照本節的規定進行預處理有特別聲明的情況除外。
3.3測試環境:
測試室環境應為20'C 士2'C ,相對濕度為50% 土 20% 。安全帽應在脫離預處理環境30 s 內完成測試。
3.4 頭模:
測試用頭模分為 1# 頭模和 2# 頭模兩種。應按照佩戴高度的大小選擇頭模的型號。
四、測試:
4.1 佩戴高度測量:
測量裝置:
為一個帶有測量標尺的 1# 頭筷,以頭模頂點為 0 刻度、向下延伸的高度距離為 1 mm 士0.05 mm 的等高線,刻度到 1 mm ,同時相鄰五條等高線的距離為5 mm 土 0.08 mm.
檢驗方法:
將安全帽正常佩戴在頭摸上,安全帽側面帽箍底邊與頭模相對應的標尺刻度即為佩戴高度,記錄測量值到 1 mm.
4.2垂直間距測量:
使用本標準所描述的頭模,將安全帽正常佩戴在頭模上,帽殼短軸邊緣上點與頭模對應的標尺 刻度為 X1將安全帽去掉帽襯后放在同一頭模上,帽殼邊緣同一點與頭模對應的標尺刻度為X2 ,計算X2與X1差值即為垂直間距,記錄測量值到1 mm 。
4.3 測試方法:
將安全帽按照 3.2. 2. 1.5 的規定預處理后,在被測安全帽較平坦的部位貼敷兩條電極,電極的長度為 100 mm 土 1 mm ,寬度1 mm+0.1 mm ,材料為金屬錨,電極應平行放置,問距為10 mm 土 0.5 mm ,電 極同安全帽之間用導電膠粘接,導電膠的電阻值應 <1 kO; 將高阻計的測量端接至電極,讀取高阻計顯 示的電阻值;交換電極重復測量一次,記錄顯示的數值;兩次測量讀數的平均值即為實際測得的表面電阻率。